一、父母离婚子女有没有继承财产权
亲生父母的离异并不影响其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权益。
子女对于亲生父母的遗产有不可剥夺的法定继承地位。
离异行为仅仅是解除双方的婚姻联系,但并未触动子女与其父母间牢固存在的血缘亲情以及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关系。
二、父母离婚子女财产分配有哪些规定
父母离异子女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对于夫妇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倘若夫妇之间就此达成了协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划分到各自所有,并且也告知了债权人,那么一旦债务人面临对外负债的情况,债权人便只能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中寻求清偿。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形式、取得的时间、资金投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发展且便利日常生活的原则来进行合理分配。
《民法典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父母离婚子女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父母离婚对子女继承权益的相关规定阐释 在血缘亲属的范畴中,无论父母双方是否决定中途结束婚姻关系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都无法撼动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事实。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天然联系是无法被婚姻破裂所割裂和消除的。
对于养父母子女而言,当养父母决定离婚并决定由其中一方独自抚养子女时,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原本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被迫中断,这种情况下,原先存在于养父母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将随之消失,从而直接制约了两个群体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同样地,若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由于继父母选择离婚并由其中一方独立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由于不再承担抚养责任,原有的扶养关系便会自动终止,这无疑也会导致他们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受到限制甚至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探讨父母离婚子女有没有继承财产权时,我们要明确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情况。虽然父母离婚,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改变,子女依法享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遗嘱另有安排时,财产分配会按照遗嘱执行。除了继承权之外,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会对子女的生活、教育等产生深远影响。同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离婚而消失。如果您对子女继承财产权相关的特殊情况,或者对抚养权等相关联的问题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